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强化外部监督,丰富案件质量评查形式,提高司法活动透明度,提升案件质量,2020年12月31日涿州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屈东升、张秀丽参与监督案件质量评查。
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志新主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本次评查范围和重点、评查内容及标准、评查程序与评查结果运用、评查要求等几个方面,同时将2020年12月10日望都县人民检察院对我院案件评查的反馈问题做了分析,评查中,两位人民监督员参与了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不起诉案件的专项评查、常规案件的抽查评查,监督评查人员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实体处理、文书制作、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定,并认真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
评查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涿州市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评查活动总体评良好,并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让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案件评查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实现了我院案件管理从内部监督为主向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转变,为促进案件质量提高、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作用。